投票行使選擇權 - 左丁山

投票行使選擇權 - 左丁山

奇連伊士活在共和黨大會說:「我們擁有這國家,政客是我們的僱員,做得不好的話,請他們離開。」所謂請他們離開,就是西方的一句說話vote the rascals out,到了四年一選之期,選民便行使選擇權,不投票畀班政棍,讓久佔議會或政府席位而不辦事的政客、政棍落選,落荒而逃。
邱吉爾說過,民主不是一個好制度,但所有其他制度比它更壞。香港人目前還沒有百分百民主,要到2017年才能直選行政長官。至於北京與梁振英會否遵守承諾,五年後讓我們有一個真正的民選特首,目前還是未知數,但既然緩慢的香港民主進程自爭取88直選不成,眨眼間已過了24年,香港人怎可能在這關頭放棄爭取公平公開公正的特首直選及其後的立法會全部直選?廢除功能團體的一個合法合理合情的方法,就是全體選民盡量把手上寶貴一票,投給爭取民主人士,不能讓反對雙直選人士在立法會佔多數。
爭取民主人士有溫和的,依法辦事的,有激進的,主張在街頭抗議爭取的。本來理想的結合是雙方各司其職裏應外合,溫和派在議會內有投票權,激進派在議會外給政府壓力,遺憾的是,一些激進派人士在競選時竟向溫和民主派開火,對建制派仁慈,又呼籲杯葛超級區議會選舉,顯然是明益民建聯和工聯會,其動機令人懷疑。同時都是爭取民主選舉,為甚麼溫和派與激進派不能共存?為甚麼要盡力剿滅溫和派,讓建制派拍掌稱慶?沒有了盟友的支持,激進派在議會一定在投票時遭遇封殺,只可搗亂洩憤,於事無補,對香港的民主進程大大有害。
2010年時,左丁山贊成民主黨支持政改方案,以為香港的民主派選民必會認清事實,分辨利害得失,在2012年投溫和民主派一票。明天9月9日便是投票日,左丁山籲請各位讀者選民千萬不要放棄投票權,一定要到票站投票,大力支持溫和民主派,送他(她)們入立法會,努力爭取雙普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