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新一屆立法會本周日即將產生,今屆多名議員卻仍未向立法會秘書處,申報個人選舉捐贈詳情,當中包括尋求連任的人民力量九龍西候選人黃毓民及新界西候選人陳偉業。立法會秘書處指,根據《議事規則》第83條,每名議員不得遲於每屆任期舉行首次會議當天,向立法會秘書提供其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詳情;議員亦須確保提供的資料是真實、準確及詳盡。
選舉捐贈只填「容後補上」
本報翻查立法會網頁發現,黃毓民在2008年立法會選舉當選後,有填報獲得選舉捐贈,但詳情一欄只填寫「容後補上」,至今仍未有補交。而陳偉業的處理辦法亦相似,只有該欄填寫「日後補上」。正在參選超級區議員的民協馮檢基,當年有填報獲民協捐贈,但金額上則寫上「數額尚在計算中,日後補上」,惟至昨日仍未見有補充資料。立法會秘書處表示,根據《議事規則》,每名議員不得遲於每屆任期舉行首次會議當天,以立法會主席批准的格式,向立法會秘書提供須予登記的個人利益詳情;每名新任立法會議員,亦須在填補空缺成為立法會議員的14天內,向秘書處提供個人利益詳情。若議員個人利益有所變更,亦須在變更後14天內提供變更詳情。發言人強調,立法會秘書處在獲得議員提供的任何申報資料後,會立即安排讓公眾人士查閱;議員須確保提供的資料是真實、準確及詳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