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達人<br> 白票的疑惑

選舉達人
白票的疑惑

首先利益申報:我是普選聯的政制方案組召集人,有份建議現在的所謂超級區議會方案。這個選舉方法,當然不符合一般普選定義,因為提名權和參選權都限於區議員,但卻是在「功能」框架下比較具代表性的方法。正因為它本質上是「功能選舉」,通過之後,我便預計實踐時必然有人會拒絕投票,或發動「白票運動」等。
這個課題並不新鮮。香港這種半桶水的民主,廿多年來一直有各種不甚公平的參與形式。支持民主自由普選的人是否應該參與,一直是頗具掙扎的問題。
讓我「回帶」到2000年。那年的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選舉,會選出800人來選出2002年的特首,和2000年立法會的六名議員。作為高等教育界的選民,有權在選委會高教界投票,我很早便決定不會投票,原因當然是要杯葛「小圈子選舉」,用低投票率來凸顯選委會的低認受性。
一兩年後,我發覺出問題了,因為有一些叫「高教界選委」的東西跑出來支持董建華連任,這些人還可以振振有詞說他們是由「選舉」產生代表高教界的,而我卻沒有做過任何事,去阻止這些人代表我。
經此教訓後,到了梁家傑2007年參選特首,要找100名支持民主人士去參選選委,我不準備選選委,因為我不能接受我要「競選」一個本來屬於我基本權利的東西回來,但我乖乖的走了去投票。我不會覺得梁家傑能參選特首是很大的民主突破,但當有百多名民主派人士在龐大壓力下當選選委時,我仍然感覺到一種掌摑權力的快感。
換另一個譬喻,以平等選舉權利的角度而言,傳統功能組別比超級區議會更不公平、特權性更強,但我們不會希望支持民主的法律界選民、教育界選民、社工界選民不要投票,讓保守的代表當選,然後若干年後出現法律界議員支持廿三條和釋法、教育界議員支持國民教育、社工界議員支持一筆過撥款(後者當然是發生過的)的局面。不投票,大家就會「被代表」了。
當然,現在的超級區議會候選人不能包括整個政治光譜,於是有人覺得「揀唔落手」。但選舉往往都是選一個沒有那麼差的人的遊戲。美國總統選舉的名言便是:「不是在選誰人進白宮,而是在阻止誰人進白宮。」大家都需要思考:投票還是不投票,才是對自己較為負責的態度?你不出來表態,這個政府就會當你支持它的。是不?

作者:馬嶽
中大政治及行政學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