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法律罅<br>事發地非香港難以追究

走法律罅
事發地非香港難以追究

執業大律師陸偉雄表示,若有組織在境外拉票,暗示或明示要求投票給指定候選人,做法有走法律罅,但事發地非香港司法管轄權,執法部門未必能夠介入。他指出,這種聚會與蛇宴及派發餅券形式不同,難以說明涉賄選,但在單一的時間,連串的行為及演講者的身份,難免會令人有遐想及誤會。另外,對於有警隊上司要求下屬刪除拉票短訊,陸偉雄指行為雖有毀滅證據之嫌,但這是個人意願,上司亦未必知道短訊將會作為證據。上屆立法會選舉中,有教會團體曾在崇拜中,公開呼籲教友支持三名候選人,曾惹來爭議。陸認為,選民有自由選擇權利,如在選舉聚會中有人作出呼籲,可當成候選人的拉票活動,若未經有關人士授權,而招致選舉開支,均屬非法行為,最高可是罰款20萬元及監禁三年,因此切忌「踩過界」闖出禍。《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