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大照明(8229)主席朱展東和胞弟朱植杞等人,因誇大營業額申請上巿,去年已被高院定罪,但陪審團就其妹朱碧鶯一項洗黑錢罪未能達成裁決,案件原於區域法院重審,但她轉為認罪,案件押後至本月18日判刑。
控方案情指,於東大任職會計的49歲被告朱碧鶯於2002年8月至2004年3月期間,與兄長朱植杞開設銀行戶口,以假發票和付款記錄製造虛假交易,多次將款項轉賬予東大賬戶,冒充海外客戶銷售貨款,涉款6,845萬元。控方指無證據顯示被告對計劃知情,但她多次簽署提款單,將款項從其戶口及東大賬戶重複往來,容許戶口從事不誠實活動。
按兄長要求開戶口
辯方指,朱植杞在2002年8月要求被告開設銀行戶口,但沒告知她開設戶口的用途,被告因信任兄長,沒有加以考慮便答應,她按朱植杞的要求簽署多張提款單。辯方指被告學歷不高,又遭丈夫拋棄,留下兩名女兒,被告感激兩名兄長讓她在東大工作,雖然薪金僅萬餘元,但足以讓她照顧兩名女兒。
案件編號:HCCC3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