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男嬰骨折印傭脫虐兒罪

案件速遞
男嬰骨折印傭脫虐兒罪

【本報訊】34歲印傭被指虐待僱主的11個月大男嬰,昨天被裁定兩項虐兒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認為控方的證據薄弱,未能證明被告令男嬰的肩膊和手肘骨折。除了被告外,男嬰的父母和外婆皆曾於案發的數天照料男嬰,因此不能肯定被告令男嬰受傷。
控方指,被告Suryanti在去年8月8日至16日,於僱主位於屯門景峰豪庭一個單位襲擊男嬰,男嬰的母親其後帶男嬰照X光,發覺他的左手肘和肩膊骨折,需做手術和留醫。
案件編號:TMCC196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