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西醫羅仲康三年前被法庭裁定非禮女病人罪成入獄,去年出獄後恢復執業。但醫務委員會昨日才就紀律聆訊裁決,認為羅重犯機會低,判他停牌一年緩刑三年,其間需要一名10年或以上年資醫生監督才可行醫。醫委會承認今次聆訊較慢,要求政府增加非業界成員以加快聆訊進度。
記者:陳沛冰
羅仲康09年於屯門醫院急症室任職,事發時他替患腸胃炎的15歲少女檢查,拉高其連身裙及胸圍,沒有戴手套下按壓少女每邊乳房達5至6次,及觸摸其乳頭。同年羅被法庭判非禮罪成入獄9個月。
羅於2010年8月出獄,同年10月恢復執業,去年2月至今以全職受僱於另一名醫生。但醫委會今年4月才展開紀律聆訊,因要索取羅仲康的心理報告,昨日裁決。
醫委會昨表示,羅仲康的心理報告顯示他沒有性偏差,羅的僱主監督他逾一年,認為他適合做家庭醫生。醫委會相信羅重犯機會低,但今次案情嚴重,故認為羅的行為屬專業失當。
醫委會聆訊緩慢
醫委會裁定判羅仲康停牌一年緩刑三年,緩刑期間羅必須有一名年資最少10年、獲醫委會接受的醫生監督;兩人於同一處所工作,令羅有足夠監督才可行醫。負責監督醫生需每半年向醫委會提交羅的表現報告。若羅要為病人做身體檢查,必須有其他人在場。若羅違反有關條件可被醫委會除牌。
醫委會臨時主席麥列菲菲承認今年才展開聆訊,昨日才作出裁決「係慢咗」,若能一年內處理較理想。她指,醫委會每次聆訊也要有非業界成員在席,該會只有4名非業界成員,故安排聆訊有困難,曾有案件由排期至完成聆訊要兩至四年。她作為臨時主席需審理的案件積壓至2014年初,對被告醫生及投訴人都不公平。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表示,認為今次醫委會的懲處合理,近年每年醫委會接獲投訴逾400宗,由投訴至完成聆訊要一年半至兩年。除了政府要加快改革醫委會,增加非業界成員外;法庭可加強與醫委會的聯繫,盡快將已有裁決的個案放予醫委會,令醫委會可盡快排期聆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