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差餉物業估價署提醒已收到物業詳情申報表(表格R1A)的差餉或地租繳納人,盡快填妥並交回申報表。任何人若未能在指定期限內交回表格,須以書面提出理由申請延期。若故意在該表格內作出失實陳述,或拒絕填報資料,即屬違法,最高罰款25,000元或10,000元,並須另加相等於因而少徵收的差餉或地租三倍的罰款。
該署在上月發出約30萬份表格R1A,以收集各類物業的租金及租賃資料。這些資料有助於即將進行全面重估應課差餉租值的工作。市民可使用該署網頁( http://www.rvd.gov.hk)的「遞交表格電子化」服務,填報有關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