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br> 網上皮條客囚40月

案件速遞
網上皮條客囚40月

【本報訊】曾多次引誘少女賣淫和性侵犯未成年女網友而遭判監的網上皮條客,出獄不足半年又再犯案,誘騙14歲援交少女到時鐘酒店,支付20元「試鐘」,又安排她接客。法官指摘他在網上招攬少女賣淫,增加年輕人受害機會,更覷準女事主入世未深,大肆荼毒,判監40個月。
現年32歲被告陳永霑,今年2月初在網上找到14歲女事主,帶她到旺角一時鐘酒店性交,後來又三度安排她接客,首兩次只讓客人親吻和撫摸,第三次與客人性交。
案件編號:DCCC5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