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入稟挑戰國家機密<br> 標準水務上市 安永拒交賬目

證監入稟挑戰國家機密
標準水務上市 安永拒交賬目

【本報訊】證監會就「國家機密」火併港交所不足一星期,昨日又再上演「證監vs安永」!證監再度出招,翻出兩年多前安永在為內地民企標準水務安排上市一事中,亦曾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向證監提交審計工作的底稿,據悉就算證監根據中港兩地互助協議,透過中證監索取亦遭拒絕。證監認為事態極之嚴重,昨日正式向安永展開法律程序,進行查訊。 記者:吳綺慧

聲稱業務涉及「國家機密」而無法核數的中國高精密(591),上周三才被證監會勒令再度停賽,令原本批准它復牌的港交所尷尬非常。據悉,高精密事件及今次對安永採取法律行動,同樣是由擅長打「大老虎」的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Mark Steward)負責。如最後法庭裁定安永以「國家機密」為由、拒絕交出文件並非合理辯解,即可杜絕會計師日後再以「國家機密」為客戶作「擋箭牌」。

標準水務兩年前曾計劃在港上市,安永當時為該公司的核數師。

當年上市計劃最終泡湯

總部位於北京的標準水務,為污水及固體廢物處理方案供應商,09年11月曾向港交所申請上市,但到2010年3月,其核數師安永、保薦人摩根大通都先後離奇請辭,令標準水務當年計劃集資19.5億元的美夢不了了之。
誰知事隔兩年多,這宗「奇案」才在證監突然出招的情況下,披露更多細節。證監會的新聞稿中表示,當年他們曾收到安永通知,指因發現標準水務所提供的文件有前後矛盾,故決定辭任會計師及核數師,標準水務其後亦撤回上市申請。
證監有感事件不尋常,故向安永發出通告,要求安永交出標準水務的審計工作底稿及相關文件,但安永卻沒有遵照證監要求,更一度聲稱自己無紀錄,文件都在內地合營公司安永華明手中。
安永其後向證監解釋,指由於標準水務的會計紀錄,在中國法例下可能屬於「國家機密」,所以他們將有關紀錄交予證監前,必須先取得內地相關部門同意。但證監會其後曾向內地部門尋求協助,透過他們向安永華明索取資料,但安永華明仍繼續拒絕交出文件。

證監會法規執行部執行董事施衛民擅長打「大老虎」,負責對高精密和安永採取行動。

證監形容「事態極嚴重」

證監會強調,任何申請上市公司的會計底稿,都必須可直接交予證監會,或經安排下交予內地相關部門,安永卻拒絕此要求,事態是「極之嚴重」。
證監會現決定向原訟法庭提出,對安永進行查訊,如果法庭信納安永是沒有合理辯解之下、不遵從證監會的要求,則可命令安永交出有關文件。證監強調,在提出今次的法律程序前,已經諮詢了內地相關部門意見,並會就此事繼續與他們緊密合作。

標準水務事件簿

20/10/2009
中國有關部門發表聯合聲明,指會計紀錄在中國法例下可能屬國家機密,而所有香港會計師將任何會計紀錄交予香港監管機構前,必須徵得內地相關部門同意。

9/11/2009
標準水務向港交所申請上市,保薦人是摩根大通。

3/2010
安永會計師事務所通知港交所,表示因發現標準水務提供的文件內容前後矛盾,故辭任該公司的申報會計師及核數師。

4/2010
市場傳出摩根大通已辭任保薦人。

27/8/2012
證監會宣佈,就安永未有交出指明的會計紀錄一事,向安永展開法律程序。

小知識:國家機密三級制

「國家機密」對於一般香港人似很遙遠,但早於2009年,中證監、國家保密局和國家檔案局已作出規定,要求所有中資企業在海外上市時,必須嚴防洩露「國家機密」,至於所謂機密亦分為絕密、機密和秘密三個等級,最「密」的為絕密級,保密期最高達30年。
根據2010年新修訂的《保守國家秘密法》,7種事項屬國家秘密,包括國家事務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國防建設和武裝力量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外交和外事活動中的秘密事項;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秘密事項;科學技術中的秘密事項;維護國家安全活動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秘密事項,以及經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確定的其他秘密事項,但並沒有具體說明甚麼事項涉及機密。
而按規定,企業如要對外披露國家機密,須先取得內地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