婦居港11載 嫁港人5年 六千蚊冇份<br>活在兩計劃夾縫中

婦居港11載 嫁港人5年 六千蚊冇份
活在兩計劃夾縫中

【本報訊】印尼女子11年前來港打工,5年前嫁給港人落地生根。女事主家庭收入不高,早前她申請關愛基金新來港人士6,000元津貼計劃,但基金指她居港超過7年不合資格;她於是改申請政府的$6,000計劃,但該計劃又指她成為港人不足7年,亦不合資格。有學者指兩計劃在資格的定義上出現漏洞。
記者:徐雲庭

現年40歲的印尼女子,中文名叫阿妮,與59歲姓陳丈夫育有一名4歲女兒,偕家姑一家四口居於藍田啟田邨。阿妮11年前來港當女傭,2007年與陳結婚,她婚後獲發香港身份證。阿妮丈夫任職保安員月入15,000元,去年10月她申請關愛基金新來港人士6,000元津貼計劃,兩個半月後獲民政事務局回覆,指她居港超過7年不符合資格申請,上訴亦被駁回。

印尼女子(右)與港人丈夫不滿兩個$6,000計劃在資格的定義上出現漏洞。  徐雲庭攝

擬向特首辦投訴

女事主以為當局指她居港超過7年,即合資格申請政府的$6,000計劃,但當她往申請$6,000計劃時,卻又被指並非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故亦不合資格。她認為政府兩個計劃的申請資格有出入,對她不公平,並向申訴專員、平機會及立法會議員求助。立法會秘書處向事主表示正處理其個案,阿妮考慮向特首辦投訴。
關愛基金秘書處表示,新來港人士津貼計劃與$6,000計劃的目的和性質不同,有其特定的目的和援助對象,並設定相應的受惠資格。未能符合$6,000計劃受惠資格的人士如申請關愛基金的計劃,必須符合基金計劃的資格,其申請方獲批准。

資格定義存漏洞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指,$6,000計劃目的是藏富於民,合資格人士必須在2012年3月31日年滿18歲及持有有效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證。$6,000計劃與關愛基金兩者的目的及性質不同,不應混為一談。
有學者認為,關愛基金原意是幫助居港未滿七年的新來港人士,因他們不合資格申請$6,000計劃,事件反映計劃在資格的定義上出現漏洞,印尼婦應該被納入為基金的受惠者。香港社區組織協會社區組織幹事施麗珊稱,該會亦接獲6個同類個案,她認為事主均是有需要幫助的低收入人士,應獲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