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婚輕型貨車司機不忍年輕女子獨自在街上淋雨,主動兜搭讓對方上車。兩人原本言笑甚歡,司機突然露出狼相對她上下其手,更試圖將自慰器塞入其下體。幸女乘客訛稱有孕成功制止,慌忙離開時卻遺下手機,料不到一程免費車的代價如此昂貴。
圖將自慰器塞下體
被告林錦權(25歲)昨承認非禮及偷竊罪,裁判官將他還柙至9月10日,待索取心理及背景報告判刑。被告與妻育有一對3歲孖女,辯方指他因一時衝動才犯案,稱妻子已原諒他。涉案自慰器是友人所贈,他不敢帶回家才放在車上。另被告因貪心才將事主手機變賣獲取2,500元,他願意賠償全數5,088元。案發於今年6月19日清晨5時半,被告在觀塘載22歲事主到大圍一餐廳,至早上8時半他將貨車停泊在一地方,其間壓在事主身上強吻她,撫其胸及下體,欲進一步脫去她的衣服,及將自慰器塞入她下體,事主訛稱有孕,被告才停手。被告原答應歸還事主手機,但其後失去聯絡,事主遂報警。案件編號:STCC37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