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賄掃奶粉百佳經理緩刑<br>水客取回奶粉 得物無用

受賄掃奶粉百佳經理緩刑
水客取回奶粉 得物無用

【本報訊】屈臣氏集團屬下兩名百佳分店經理,以及一名屈臣氏店務主任,於去年銷售奶粉時,未有按公司每名顧客每日限買三罐奶粉的政策規定,將大批奶粉賣給兩名水貨客,兼且收受水貨客「利是」。三人昨因受賄分別判緩刑及罰款3,000元,兩名水貨客獲准申請取回被扣押但與案無關、近900罐價值逾15萬元的奶粉,但該批奶粉相信將快到期,可能得物無所用。

串謀詐騙罪名不成立

兩名水貨客張紹楚和吳獻快,只有張因「派利是」行賄罪成,判監三個月零兩星期,獲准保釋候上訴,吳則脫罪。兩人連同百佳經理胡家強和林國輝,以及屈臣氏店舖主任劉冠雄(32至51歲),原被控串謀詐騙、行賄及受賄等12項罪名,但各人均被裁定串謀詐騙罪名不成立。劉早前已承認受賄罪。
裁判官裁決指出,案中各人得悉店舖已執行「三罐政策」,分店經理卻示意員工每次分三罐入單,或准許兩名水貨客大量購買奶粉,明顯違反公司政策;但證供顯示,公司未有因而招致實際的經濟損失,故裁定串謀詐騙罪名不成立。

取回900罐將到期奶粉

裁判官續指,水貨客張紹楚為與百佳經理胡家強及林國輝維持良好的合作關係,承認曾分別給兩人100元及200元利是,而劉則認收500元利是。胡和林分別判監三個月和兩個月,獲緩刑18個月,另罰款3,000元,劉則判監兩個月,緩刑一年。
由於案發至今已約一年半,控方扣押起兩名水貨客共1,243罐奶粉,吳獻快昨獲判無罪後,裁判官准他取回所有共507罐奶粉,而張紹楚的382罐因未能證明與案有關,亦獲准取回,但相信將快到期。去年1月農曆年期間,胡、林及劉收取水貨客利是,方便他們一次過購買40、50箱奶粉。
案件編號:KTCC7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