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律賓人質慘劇發生兩周年,不見報章大肆報道,的確,對局外人來說,畢竟是一件過去了的舊聞。可是,對當事人而言,悲劇從未結束,也不大可能結束。事件中的重傷者如Jason,雖然可以告別植物人生涯,在物理治療師扶持下慢行50米,畢竟,一生的命運都改寫了。被擊碎下巴的易小玲,經歷了大大小小數十次修復手術,仍無法告別口罩……當事人及其家屬承受的創痛,絕非局外人可以想像,更不是一個數字金額可以了斷的。
事件中喪生的領隊謝廷駿哥哥謝志堅鍥而不捨要為胞弟取回公道,申請法援告菲律賓政府,但至今未果。前特首曾蔭權退休前曾寄慰問卡給事件中的受害者家屬,但後者欲見現任特首梁振英則不獲接見。
事過境遷,有旁觀者用「旅遊中的意外」形容菲律賓人質慘劇,是對事件性質的扭曲。這是一件本可避免的悲劇,若菲律賓政府重視人命價值,慘劇根本不會上演。香港政府無能,至今不能為事件中受害的香港人討回公道,卻要枉死者的家屬疲於奔命申請法援去告菲律賓政府,是比慘劇本身更荒謬的事,前特首的慰問信及持續至今已兩年的黑色旅遊警告並不能為事件劃上圓滿句號,現任特首梁振英責無旁貸要跟進事件,沒有任何推搪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