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病逝的兒童個案不多,家人願意捐出器官的更是少之又少。瑪嘉烈醫院兒童及青少年科部門主管謝紀超表示,每年平均治療五宗兒童換腎個案,約一、兩宗為家人捐出活腎,餘下為本地換屍腎或返內地換腎。
他表示,要游說父母捐出死亡的年幼子女器官並非易事,加上個案較少,故目前末期腎衰竭兒童主要靠在交通意外中逝世,或腦中風死亡的青少年或成人捐屍腎救命。現時輪候屍腎時間平均要三至四年,甚至長達六、七年,但輪候時間已比過往有改善。
外國已成功為一歲嬰換腎
本港換腎病童年紀平均介乎10至15歲,最細只有4歲多。他指出,近年英、美等國家,因移植技術發達,已為年幼至一歲的嬰兒換腎。他期望,本港的換腎技術也可發展至為年幼病童做手術,以縮短他們的洗腎時間,「兒童洗腎只能保持約10%嘅腎功能,其間又要戒口,生活質素大受影響,如果細個都可以換腎,就唔使咁長時間洗腎」。
現時兒童換腎後10年內,存活率達80%,其中有數宗個案因排斥問題,要再進行換腎。他希望成立卓越兒科專科中心後,兒童腎科中心可遷入及作專注發展。他促請當局增加中心的人手及資源,以進行更多關於換腎的教學及研究,包括分析兒童換腎後的感染率、排斥情況等,進一步提升病人換腎後的生存機率。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