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扮「富二代」呃錢,在行內並非新鮮事。資深地產代理阿Ray表示,年多前亦出現一班來自內地的「豪宅騙徒」,「佢哋睇完兩、三千萬嘅豪宅後,答應會落定,但第二日就打畀個代理,話有內地朋友醉酒鬧事被拘留,自己冇現金喺身,要求代理先借出幾萬蚊。」他指這情況已出現多次,但幸好沒有人上當。根據Eric的個案,估計騙徒熟悉地產代理的拆佣制度,很懂得捉心理。Ray提醒地產代理不要跟客人有錢銀轇轕,更加不要輕信初見面的客人,「唔好人哋話買就信,之後以為有佣收就借錢畀人,咁樣好易有損失」。而這種以租樓為名,實際是借錢的行為,梁永鏗律師稱已觸犯欺詐罪,絕對是刑事罪行,因騙徒刻意提供虛假資料,令別人受損及令自己得益,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14年。《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