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蘋果公司與南韓三星電子去年在九個國家展開的侵權訴訟,雖然加州的陪審團仍退庭商議,但南韓首爾法院昨日(周五)裁定,蘋果和三星都有互相侵犯專利,不但需向對方賠償,部份產品更需在南韓禁售,但在全球熱賣的iPhone4S和GalaxyS3則不受影響。
法官裁定,三星沒抄襲蘋果iPhone的長方形屏幕和圓角的設計,因為這設計早在iPhone面世前已存在。輕觸式螢幕手機設計有限制,外觀上難有大改變,而三星已用機面三個按鈕、鏡頭和側邊設計做區別,使雙方產品看來並不一樣。
三星GalaxySII下架
但法官指,蘋果侵犯三星兩項無線技術專利,因此不准在南韓發售iPhone3GS、iPhone4、iPad和iPad2,並需向三星賠償4,000萬韓圜(約27萬港元)。三星盜用蘋果一項畫面回彈專利,需把國內發售的GalaxySII等10種產品下架,並賠償2,500萬韓圜(約17萬港元)。這次判決意義並不太重要,因為侵權訴訟主戰場在美國,三星一旦敗訴,除了要賠巨額罰款,更可能失去美國市場。
路透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