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代客探監秘聞還書即還錢 信紙走白粉

爆代客探監秘聞
還書即還錢 信紙走白粉

【本報訊】警方前日首次搗破非法代客探監集團,《蘋果》記者專訪職業探監者華叔(化名,圖),這名坐監多次的積犯六年前開始收錢代人探監,每天在荔枝角收押所「上班」,大爆行內秘聞。 記者:馮詩媚

外表與一般麻甩佬無異的華叔,樣子憨厚,很難想到他是監獄常客,因犯毒多次進出監獄,多個監獄都留下「腳毛」,他與不少囚犯及懲教署人員熟稔,加上闖蕩江湖多年,與不少蠱惑仔有偈傾,這些無形資本令他當起首批職業探監者。「幫人飛朵(傳遞口訊)一直存在,我唔做都有其他釋囚做,何況呢份係優差,返個朝早就賺500蚊」。

「通常入去追數多」

六年間,華叔除周六周日外,每天均到荔枝角收押所「上班」,收錢替人帶口訊及送日用品給囚犯,「去拜山(探監)唔使帶乜嘢,最重要係帶口訊」。華叔表示,其客人中不少是江湖中人,「好多大佬衰咗,班擔心俾人拉唔敢去探監,就請我去探……有好多積犯知道我做呢行,為咗方便同外界聯絡,一入冊就將我個名寫入准許探監親友入面」。
他稱,喜靈洲懲教所服刑的囚犯最淒凉,因路途遙遠,許多顧住工作的親友都難以探監,遂找專人代勞。因來往喜靈洲要數小時,收費特貴要800元,小欖則約250元,荔枝角收押所最平100元起,生意好時還有請人幫手。
他形容職業探監者並非一般人可以勝任,最好是釋囚,熟悉監獄環境,並需深諳獄中術語。「乜嘢口訊都帶過,通常入去追數為多」。
華叔指,監獄內賭博很盛行,香煙做籌碼,追煙仔數即追賭債,有客人會要求向某囚犯傳口訊:「還番幾本書畀我」。他解釋一本書即1,200元賭債,而囚犯一般會說:「搵我家姐還。」囚犯口中的家姐,即是幫他還債者(俗稱認頭人)。
「監獄乜都冇,你有錢甚至帶毒品入去都可以」。他稱,囚犯中不少有毒癮,毒品在監獄需求極大,囚犯會託他們這些職業探監者帶口訊出去:「叫乜水寫封信畀我,用多啲墨。」華叔表示,訊息帶出監獄後,有人就會將信紙浸白粉(海洛英)水,再烘乾寄出,囚犯得到這些有料信紙後,就刮掉信紙上的白粉吸食,「多啲墨」即多些白粉。

職業探監者搵食示意圖

1〉華叔應客人要求,到監獄以術語促人還錢

2〉他向囚犯傳話,囚犯以術語指有人幫他還錢

3〉華叔再將囚犯的口訊傳給客人,即獲報酬

話你知:冒親友探監難檢控

所謂「非法探監」,其實是觸犯《香港法例》234章A項48條,法例指明除囚犯的親戚朋友外,任何人未獲特別授權,不得探訪囚犯,冒稱親友探監即屬違法。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曾有記者或律師行師爺冒稱親友探監索料或兜生意,其實已經踩界,當局可以依法檢控。
他續稱,該法例最大問題是界定「朋友」身份極具爭議,即使囚犯不認識探監者,但願意聲稱對方是朋友,即難以入罪。在他印象中該條法例未曾成功檢控過的案例,相信與難入罪有關,執法部門一般會以訛騙罪代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