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夏沒有驚天動地的交易,皇馬買個莫迪歷都諗過度過;連一向買嘢唔睇價錢牌的曼城都毫無動靜。以前個個大把錢洗,談球員薪金上限當然無人理;趁各富豪球會都略為莫財,相信是推行英超球員薪金上限的大好時機。
其實多間球會手緊,除因歐洲經濟低迷,亦可能因柏天尼提倡的「財政公平規例」開始生效。今季開始至2015年3季內若有球會虧損超出歐洲足協定下的水平,有可能被禁止參加歐洲賽。若配合韋根主席韋倫提出的薪金上限條款,對球會持續健康營運更有利。
前列英超球會每年電視轉播收益雖近5,000萬鎊(約6.1億港元),但以曼聯剛簽入的尹佩斯年薪便達1,000萬鎊,便已佔去五分一;其實韋斯咸降班那年都有數位周薪7至8萬鎊的球員,單是球員人工已佔營業額9成。若不早定下薪金上限,不久將來肯定會有更多中型班變成樸茨茅夫,因欠薪和財政問題瀕臨破產被勒令降班。
多個薪金上限方案中,我認為韋倫提出的較簡單而可取:每間球會只容許兩名球員薪金超額,如5萬鎊周薪,那麼大球會仍可高薪挖星,只是不可全隊也是星。中型班整體開支也有個限額。當然,英超絕對不會這樣儍瓜獨自設薪金上限,要歐洲數個主流聯賽同時執行才成,這就要看柏天尼的本事了。
文:方柏翹
now足球評述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