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中學學生是社會上被忽略的一群。學生想有校園生活,但辦個籃球比賽都被日校諸多阻撓,每場比賽限時15分鐘;課室內的投映機、電腦都不准使用等,團體怒轟政策歧視夜校生。
設立夜中學的原意,是讓已離校的弱勢人士有機會再讀書。夜中學是由政府公開邀請團體申辦,多數設於官立中學內。不過,多數官校校長卻不配合,禁止夜校使用課室內的電腦、投映機、上網等設備。
文憑試校本評核不公
伊利沙伯夜中學中心校長馬世丹表示,早前學生會辦了一場籃球比賽,學生反應踴躍。不過,日校卻吝嗇借出籃球場,只肯借四晚,每晚15分鐘;一場正式的籃球比賽就要40分鐘;超時後,校方就熄燈。
成人及持續教育協會副會長張民炳直斥,指定夜中學是政府認可、在官校開辦的課程,官校設施是屬於政府,無理由不容許夜中學使用。
此外,該會指中學文憑試的校本評核,對夜校生並不公平。由於夜校每晚只上課2小時45分鐘,校本評核變相剝削兩至三成上課時間,遂要求夜校考生可像自修生一樣豁免校內評核。
《蘋果》記者
夜中學受歧視例子
1)夜校學生不能申領書簿津貼、交通津貼
2)部份夜校租用官校作校舍,但校方拒讓夜校使用學校設施
3)中學文憑試的校內評核,對夜校生不公平
資料來源:成人及持續教育協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