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婦人向所住大廈女保安員訛稱,可代為介紹轉職領匯,半年間多次以不同藉口騙取女保安員逾13萬元,吸乾她的積蓄,更令她向親戚借貸,幸親戚發現事有蹺蹊報警。婦人昨認罪候判,女保安員則哭訴因相信婦人才借錢,自責「儍到黐晒線」。
稱介紹事主轉職騙款
被告任小琴(36歲)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等共20項控罪,還柙至本月31日判刑。辯方指被告已向事主歸還2.3萬元,家人亦已答應賣樓還款,餘數可在4個月內清付。
事主任職旺角福全街一大廈的保安員。去年7月,被告向事主聲稱姪女在領匯人事部工作,可給她介紹轉職。同年10月起,被告以收取制服費及電腦課程費等藉口,向事主索款。至今年4月,事主支付被告共逾13萬元。被告另指姪女因分娩要錢,向事主索款9,000元,事主無錢下向親戚求助。
親戚與被告見面時覺有可疑,私下偷拍過程後報警。事主昨向記者哭訴,以為被告可介紹工作,加上被告諸多藉口,聲稱要做手術及親人要錢應急等,她才心軟答允付款。
案件編號:KTCC413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