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速遞介紹雪茄《蘋果》罰款

案件速遞
介紹雪茄《蘋果》罰款

【本報訊】《蘋果日報》今年4月17日刊登一篇題為〈味的角力〉的文章,遭衞生署控煙辦公室指控是介紹雪茄,載有牌子名稱、售價及售賣地點,構成煙草廣告,違反《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即不得印刷煙草廣告的規定,控煙辦遂提出票控。
涉案兩間公司昨在觀塘裁判法院認罪,被判罰款6,000元。被告為蘋果日報有限公司及其承印人蘋果日報印刷有限公司,涉案文章刊登於《蘋果》財經版。
案件編號:KTS1235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