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邀赴賓館聊天 剝光前女友求歡不遂紋身師傷人輕判

應邀赴賓館聊天 剝光前女友
求歡不遂紋身師傷人輕判

【本報訊】紋身技師接獲前女友邀請,深宵到賓館短聚,但求歡遭拒,憤然脫光前女友衣服,對她扼頸及掌摑,甚至拉扯頭髮將她由床頭拉到床尾。他早前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高等法院法官潘敏琦認為他個性衝動,亦有前科,但念在他主動向女事主賠錢以示悔意,加上已遭還柙14天,可謂對他當頭棒喝,遂輕判感化12個月。 記者:楊家樂

辯方大律師陸偉雄求情指出,報稱紋身技師的28歲被告黃俊熹,沒有不良嗜好,亦非黑社會成員。今次他犯案純因求愛不遂,一時衝動,並非早有預謀,也沒有使用武器或令事主留下永久傷勢。
心理專家在報告中則指,被告不懂控制情緒及面對挫折,重犯機會屬中度,強烈推薦他接受心理治療。本案發生猶如亮起紅燈,令被告及父母現已得知問題所在,會尋求專業協助。
法官判刑時謂,被告以往亦因自稱遭人惹怒,犯下打鬥、襲擊及刑事毀壞罪行,曾被判社會服務令,但顯然未能阻嚇被告。

被告黃俊熹求歡不遂打傷前女友,獲輕判感化。

官稱願賠8萬有悔意

法官稱,考慮本案性質不算最嚴重類別,而被告明知女事主不會出庭頂證他,仍自願賠償八萬元給事主,可見他有悔意。
此外,被告還柙期間已受牢獄之苦,故可判處感化令。法官警告被告,如果在感化期間再犯類似罪行或拒絕接受治療,勢將改判監禁。
案情指被告與23歲女事主是前度戀人,被告曾要求復合遭拒。分手後約五個月,亦即去年6月9日凌晨,剛與友人買醉的事主無意回家,致電被告相約到旺角砵蘭街維多利亞酒店見面,強調只想聊天、看電視及休息。
其間被告欲與她親熱,事主抗拒,但因體形嬌小而不敵,身上衣服終被扯掉。糾纏間被告遭事主掌摑及咬肩膊,遂向事主施襲。被告原本被控強姦等罪,但獲控方撤銷,只承認一項襲擊傷人罪。
案件編號:HCCC447/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