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小模、奀星、夜店妹……愛流連玩樂,若被灌酒下迷藥不省人事,就變成玩家口中的「死屍」,即「攤屍咁攤」。從中挑選合心水的帶回家性侵、拍下光碟自娛甚至娛賓,便是「撿屍」收穫。倒下的美眉全無反抗能力,任人魚肉,誰撿走都不知道。
美國有勸諭女性小心酒醉招惹色狼的廣告,照片拍攝玉腿和散亂酒瓶,可意會遭性侵卻懵然,廣告勸人提高警覺以免自誤,曾遭抗議。這有何歧視或不公?並非針對酗酒女性譏刺,現實如此。某些人權份子矯枉過正。若不理忠告發生事故,活該。
台灣有一富二代李宗瑞,因迷姦案潛逃被警方通緝(咦?富二代財雄勢大何須用藥?丟臉)。這李公子迷姦、性侵並偷拍性愛光碟,最少60人受害,由A至Z排列存檔,藏量據說遠勝陳冠希。本來神憎鬼厭人人自危恨得牙癢癢,有紅星名模趕緊發聲明劃清界線,竟也有受害者暗中通風報訊,讓他及時逃脫,怕愈挖愈深受到牽連,抑「死屍」對「撿屍大隊長」之姑息?姑息養奸後遺無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