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個倉有10幾人,個個都係殺人犯,其中一個仲係帶腳鐐嘅死囚。」48歲的港人阿明,今年5月初帶兩支紅酒過關時被深圳海關截查,他因累積三次「犯案」而即捕即送往深圳梅林第二看守所,監禁五個月;上月初,深圳市法院才以走私普通貨物罪判阿明入獄四個月,從關押起計,阿明足足坐多了一個月監。
同倉死囚殺人燒屍
「啱啱入去唔知佢哋係殺人犯,過咗兩三日後先知道。初時好驚,晚晚心驚、手腳震,唔敢瞓,後來先至冇咁驚。」本月初才出獄的阿明直言,或許他是港人,該名死囚對他尚算客氣,其他殺人犯見此也對阿明客客氣氣;後來混熟後才知死囚涉及一宗殺人燒屍,他每次都呆呆地說:「在這裏等死!」
監獄每天供三餐,六時半早餐是一杯稀粥水,之後就打坐思過。上午10點吃午飯、下午4點就晚餐了,兩餐都吃一碗猶如穀糠的粗飯、一小勺南瓜湯渣;逢周一、三、五則加多一小塊肥豬肉,「好彩我朋友每月入500蚊,我先有錢加隻炒蛋,但初頭唔慣,晚晚餓到胃痛。」
每月畀2000好食好住
想食得好、住得好,就要有錢,「每月畀2,000蚊做『老細』,就可以好似餐廳咁點餸,有雞鴨同小炒,例如4塊雞一碟賣70元,小碟炒蛋30元。」阿明指的老細,即甚麼都不用做,每天只是吃飯和睡覺;被押入梅林看守所後,監獄會給予一個賬戶,只要親友每月入2,000元便可。
如果無錢,就要每天不停用水冲擦監倉,地板都擦得一塵不染。200呎的監倉分兩區,吃飯、冲凉及洗衣服為生活區,睡覺就在休息區,兩者之間沒有分隔,休息區地方淺窄,囚犯幾乎全部席地而睡;晚上睡覺時還要輪流值班,在倉內不停兜圈巡視兩小時,如果背不出監獄規條的還要加罰。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