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尼華僑來港下嫁魚販,誕下兩兒後十多年來,夫婦未再行房,只有吵架不絕。身兼兩職的妻子工作16小時後回家,魚販要求她棄掉家中觀音像及用作紀念已故母親的植物,引發衝突。妻子反擊用鐵鎚多次重擊魚販頭部,將他扑死,昨在高等法院被裁定誤殺罪成,判囚6年。
記者:陳佩明 李旭基
面對雙親一死一入獄,被告的23歲長子張兆堂表現冷淡,「由細到大感覺佢(死者)喺印尼娶個工人(被告)返嚟幫手」。他記憶所及,死者平日常呼喝被告,兩人的話題以金錢為主,他直言「感覺唔到屋企有溫暖」。他說一家四口的合照,亦只在就讀幼稚園的年代拍過,相片已悉數棄掉。」記者感到奇怪,他反問:「要嚟做咩?」
長子雖然跟被告同住,卻想不到她如此重視家中的觀音像及植物。被告被捕後一直還柙,「(你有冇去探佢?)都有嘅。(希望媽媽無事?)佢家做錯事喎。」他淡然說,現時跟19歲胞弟相依為命,續居住事發單位。
辯方指被告受挑釁失控
法官判刑時形容本案為家庭悲劇,他在引導陪審團時指出,被告劉翠花(45歲)承認殺害死者張作財(53歲),辯方直指被告是受挑釁下失控殺人,並非早有預謀。被告否認一項謀殺罪受審,陪審團昨以大比數裁定她謀殺罪名不成立,但誤殺罪成。
與死者結婚23年的被告早前自辯時聲稱,死者沒支付家用,夫妻關係是「一講到錢,打交多過食飯」,死者甚至曾出手打她至牙齒甩掉,又試過推她落樓,「(佢)唔當我係人,唔當我係佢老婆」。
去年8月22日,被告於粉嶺華明邨家中,用長達16吋的鐵鎚殺夫,事後致電鄰居求助。被告透露事發前為清理家中雜物一事,與死者口角,死者不但箍她的頸,更用粗言辱罵她已故的母親,她忍無可忍下頓覺死者「好煩好乞人憎」,加上她快來月經及曾長時間工作,終釀成命案。
案件編號:HCCC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