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持續九個月的「佔領中環」行動或將告一段落。高等法院昨日頒令,批准滙豐銀行收回中環總行地下廣場的擁有權,佔領人士須於14天內撤出。有被點名控告的佔領者坦言會如期搬走,但亦有未被點名、自稱是佔領中環骨幹成員的年輕參與者,在庭外高呼「打死唔走、清你個頭」。
27日晚9時前須撤離
高院頒下判詞後,中環總行地下廣場的情況依舊,未有任何撤出行動。滙豐發言人表示,容許佔領者於本月27日晚上9時前撤離,期望有關人士遵從法庭頒令,當日會安排執達吏從旁協助。但佔領中環發言人黃韻思表明,「打死都唔會走」,又謂到時如有警員協助清場才作打算,誓保發表意見平台。
入稟申請依法取回中環總行地下廣場的滙豐銀行,其代表昨在庭上指眾被告雖對滙豐、金融機構及社會不滿,但他們根本沒有法理基礎繼續留守,該地亦不涉公共空間或逆權侵佔等問題。
被點名控告的何耀勝、黃中行、梅啟明,以及成功爭取成為第五被告的梅媽覃美金,昨亦先後陳詞。除黃坦言會如期搬走外,其餘三人均表明拒絕遷出。何聲言滙豐屬於香港市民,建議舉行公投表決;梅謂自己佔領的地方不屬滙豐,所搭建的帳棚卻遭滙豐職員爆竊;梅媽則繼續控訴愛女梅艷芳財產遭擔任遺產信託人的滙豐侵佔。
官指佔領者無法律理據
聆案官黎達祥聽畢陳詞後指出,滙豐確為註冊業權擁有人,而被告在沒有批准的情況下佔領該處。雖然現場屬於行人通道,但被告已超越行人的行為,亦未能提出法律理據,故判滙豐勝訴。滙豐表示不會追討訟費。
有現場保安向記者表示,對比行動初期,現時的參與者已是人面全非。不少露宿者或醉漢流連,引起衞生問題。記者所見,現場提款機附近有不少垃圾甚至散發尿臭味的污水。本身擔任戲劇導師的外籍旅客Leo表示,已留宿了兩個月,因欠缺旅費而將該處當作旅館。
案件編號:HCMP12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