競選時揚言權益轉信託形式CY違諾持DTZ股份

競選時揚言權益轉信託形式
CY違諾持DTZ股份

《英治亂局》
【本報訊】特首梁振英公開利益申報,但未履行選前承諾,將持有的DTZ,即戴德梁行母公司股份交由信託基金持有,斬斷利益關係,而梁曾聲稱持有的戴德梁行亞太區公司股權,亦未見在利益申報中交代。有政黨及學者質疑,戴德梁行亞太區業務會涉及香港地產商,有可能成為利益輸送渠道,要求梁振英盡快交代。記者:莫劍弦、林偉聰、張岳弢

梁振英在最新的行政會議利益登記冊中,只簡單申報自己是「DTZHoldingsPlc」(戴德梁行母公司)及附屬公司的股東,並指兩間公司分別是測量師行及物業顧問服務公司。梁振英在參選特首期間,早被質疑個人持有戴德梁行股份有利益衝突,梁當時曾公開表明,若當選特首就會以信託形式持有相關股份,斬斷利益關係,如今卻繼續以個人身份直接持有,明顯是違反選舉承諾。

梁振英曾承諾將持有的戴德梁行母公司股份,交由信託基金持有。資料圖片

議員學者要求盡快交代

除了違反承諾,梁振英去年參選期間,因DTZ賣盤給澳洲公司,被指事業、財產「一鋪清袋」,梁曾透過傳媒反駁,指自己只持DTZ少數股份,更自揭保留部份戴德梁行亞太區公司的股權,並獲包括香港、中國地區業務的分紅及權益,但他一直不肯交代保留股權的公司名字,而梁在申報資料中,同樣沒有申報他口中所說戴德梁行亞太區公司股權,只簡單以「附屬公司」輕輕帶過「業務旺盛」的亞太區公司,令人質疑有意隱瞞權益。
記者翻查公司註冊資料,戴德梁行在香港有多間註冊公司,業務包括物業管理、融資顧問、建築顧問等範疇。表面上,梁振英只是其中一間「DTZAsiaPacificLimited」的董事,並在另外兩間以個人名義擁有不超過1%的股份,按例毋須申報。不過據DTZ去年的年報披露,梁振英以個人名義持有一間附屬公司高達三成股權,但未有披露公司名字。戴德梁行在港註冊的大部份公司都由「戴德梁行有限公司」持有,該公司的大股東就是海外公司「DTZPacificHoldingsLimited」。如果梁振英在這間海外公司擁有股權,他的利益將涉及本港地產業多個範疇,勢必造成利益衝突。
中大政治與行政學系高級導師蔡子強認為,梁振英有需要盡快作出澄清,包括股權細節,以及在港的業務,否則違反其上任時「開誠布公」承諾。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李永達指戴德梁行不時為本港地產商服務,梁振英竟毫不避嫌繼續持有相關股份,明顯有嚴重利益衝突。
特首辦昨晚表示,梁申報DTZHoldingsPlc股份,數目為7,227,838股,他只屬小股東,並無決策或執行權力,而他參選時所說,持有DTZ亞太區公司股權,以及申報中提及DTZ附屬公司股權,就未有交代。
此外,特首辦稱因DTZHoldingsPlc及附屬公司的股份涉外國法律程序,所以需時成立信託基金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