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尼華僑涉殺夫案,女華僑昨出庭自辯,道出悲慘身世。她是孤兒,在印尼由養父母湊大,住在農村從沒接受教育,後來慘遭養父強姦,又被養母逼婚,傷心得跳樓自殘。以為做過埠新娘,卻嫁了一個她不愛的男人,兩人經常為錢吵架,丈夫更曾企圖推她落樓。丈夫去年以粗口罵她的亡母,又亂扔她的物品,終令她忍無可忍,用鎚將丈夫擊斃。記者:黃幗慧
被告劉翠花(45歲)昨自辯時說,自己是一名孤兒,由養父母照顧。所住的農村沒有學校,她只懂說客家話。她憶述十多歲時,遭養父強姦,非常害怕,但不敢告訴養母。
17歲那年,養母要她嫁給一個她不愛的男子,她傷心得跳樓,導致一度傷殘。
批評死者「唔當我係人」
21歲時,養母安排被告來港相睇,即使不喜歡,她也得與案中經營魚檔的死者張作財(53歲)結婚。
婚後誕下兩子,但自此一直分房睡,甚至分開住,性關係「呢十幾年都冇」。被告說死者十多年沒給家用,在她到魚檔幫手時才出糧給她。夫婦經常吵架,「一講到錢,打交多過食飯」,死者試過在魚檔打她,令她牙齒甩掉,但她不敢報警。
去年8月22日,結束了魚檔生意的死者搬回粉嶺華明邨居住,要求她扔掉個人物品,包括她種了十多年,在母親節買來當送給亡母的金錢樹和鐵樹,還有幾尊觀音像。二人爭吵間,死者說粗口罵被告亡母,令她忍無可忍,「最憎人鬧我阿媽,都未見過我阿媽,鬧我阿媽做乜啫」。加上被告快來月經,又連續工作了逾16小時,頓覺死者「好煩好乞人憎」,終「攞個鐵鎚,扑死佢」。
被告在錄影會面中批評死者「唔當我係人,唔當我係佢老婆」,曾試過推她落樓。案發當日死者用手箍她的頸。
被告承認案發時「一心扑死佢(死者),打佢唔死,唔會放過我」,事後曾走近死者「睇吓佢死未」。
案件編號:HCCC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