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波仔」遭解僱 廚工控護老院歧視

「通波仔」遭解僱 廚工控護老院歧視

【本報訊】中年護老院廚房工人去年證實心臟出現問題,向護老院告假一周進行「通波仔」手術,豈料手術前接到噩耗,護老院通知他放假後毋須上班。工人指控護老院違反《殘疾歧視條例》,透過平等機會委員會入稟法庭,要求護老院就歧視行為向他道歉,並賠償27,000元收入損失。
原告陳超,被告是位於九龍彌道儉德大廈四樓的康德(佐敦)護老院有限公司。原告在申索陳述書中指,他05年7月入職擔任廚工,被解僱前月薪7,300元,受僱期間表現勤力能幹。前年12月,他被初步診斷患心臟病;去年3月向護老院申請在4月27日至5月3日放假,獲主管李蓓蓓批准。原告其後覆診,醫生建議他5月3日入院接受「通波仔」手術,原告請示李後,李批准其病假,並指原告可待康復後上班。

東主斥濫用政府資源

詎料原告在放假前一天,獲李通知放假後毋須上班,院方已決定解僱他;原告追問原因,李竟指「毋須給予解僱理由」。原告認為他因患病或告病假而遭解僱,他在手術前被解僱,感到惶恐無助,自尊心受損。原告被解僱後失業兩個月,之後只能當大廈兼職管理員。
但護老院東主歐陽先生卻指原告從無向主管透露患病,又指原告表現差,加上跟員工關係欠佳而遭解僱,但平機會從無向他們作了解便替原告打官司,認為原告濫用政府資源。護老院員工趙姑娘指,原告去年7月已在勞資審裁處獲2萬多元遣散費及代通知金賠償,她指原告經常違反公司規定擅自離開護老院,而且身為廚工卻「煮嘢唔好食」。
案件編號:DCEO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