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係個包租公,托賴入市時機好,今時單靠收租,都叫做三餐溫飽,唔使受人二分四。最近聽到好多人話租金越來越貴,業主大幅加租等同趕人走,所以我想分享吓包租公的諗法。
我有個單位,租咗畀一位IT公司盛女員工,租咗八年,由初時7000蚊,到最近佢退租嫁人,最後一份約先至加到7500元。家再放租,無萬一蚊唔好搵我。即係話,呢幾年來收租係極之低水。
點解我肯平租咁多?無他,單身女仔住得企理,多年來好少煩我,交租又準時,見到面有講有笑,租生不如租熟,佢唔話走我都唔會趕佢。呢個正係包租公心目中的優質客仔。
反觀另一位,講起我就想鬧佢祖宗十八代,換個燈膽、批蕩甩咗一忽、水龍頭唔夠猛,真係日日新鮮,見親佢嘅來電顯示個心都會一沉。佢話呢啲係租客嘅權益。係,你啱,所以我堅持我有唔續租的自由。
查實,香港人係好怕煩,只要順順利利開開心心,少收一千幾百真係好閒,收番單位裝修、放畀經紀行都要使錢,仲有丟空風險。如果你業主開出一個極之「趕客」嘅續約價,你或者要檢討吓嘞。
讀者 包租恭
本欄園地公開,歡迎各界來信,以450字為限,請電郵至mailto:[email protected],
註明《家》樓民講場,請留聯絡電話。編輯保留文章的刪減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