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印尼女華僑在親戚安排下來港嫁給一名魚販,誕下兩子,但夫婦無感情基礎,妻子平時到魚檔幫手,有如一般員工,領一份人工,包食包住。兩人近年更分開居住,丈夫結束魚檔生意後欲搬回家,要求妻子清理雜物,怎料妻子疑不滿多尊觀音像及紀念亡母的盆栽也被要求扔掉,竟拿起鐵鎚重擊丈夫頭部多下扑死他。記者:黃幗慧
被告劉翠花(45歲),否認謀殺罪,昨在高等法院受審。她被控在去年8月22日,謀殺丈夫張作財(53歲)。
相睇後一星期結婚
被告在警方的錄影會面中稱,1988年從印尼來港相睇,一星期後與她並不喜歡的死者結婚,後來誕下兩子。幾年後,她到丈夫在深水埗的魚檔幫手,領取3,000元人工,包食包住。
長子張兆堂(23歲)昨供稱,父母常因魚檔遺失現金而爭吵,但指父親脾氣好。幼子張嘉偉(19歲)形容父母「唔似一般夫妻相處,似陌生人」,基本上無溝通。
控方指,案發前約兩年,死者不再讓被告幫手,被告另覓洗碗及清理港鐵車廂工作。被告為方便到火炭上班,搬離長沙灣的租住單位,獨自返回粉嶺華明邨的自置單位居住。
案發前不久,死者決定結束魚檔生意,與兩子搬回粉嶺,故要求被告扔掉雜物,騰出空間。案發當日傍晚,夫婦因清理問題吵起來。被告事後向警方稱,死者不但要求她清理幾尊觀音像,連她用作紀念亡母的盆栽也要扔掉。死者一度用手扼着她的頸,被告之後洗澡,讓自己冷靜下來。
被告稱無意圖殺人
她聲稱,原本沒有意圖殺人,但當她見到死者踎低,她腦內突然萌生要將丈夫擊斃的念頭,便隨手拿起16吋長的鎚,向他的頭狂擊。被告說,知道死者會因而喪命,並解釋襲擊人最佳方法就是攻擊頭,因為只打身軀不會致命。
被告殺人後,致電樓上的鄰居,承認「我殺咗我老公」。鄰居前來見到死者躺在廚房門口的血泊中,致電報警。
案件編號:HCCC8/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