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奧能源(2688)及中石化(386)周一再就收購中國燃氣(384)的交易提出第四度延期,將最終截止日期押後一個月至9月6日。由於根據商務部反壟斷審查90日加60日的規定,9月6日已屆時限,意味新中財團必須就放棄或展開收購作出決定,故財團提到證監會可能或可能不同意將寄發要約文件的時限進一步延遲至9月6日之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