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產規模列稀土門檻

生產規模列稀土門檻

【本報訊】工信部昨發佈稀土行業准入門檻條件,首次從生產規模設置稀土准入門檻:管理部門官員預計全國有將近20%的產能將被淘汰。工信部稀土辦公室主任賈銀松稱,被淘汰的準則不單集中規模,技術更重要。

半數冶煉業將淘汰

稀土行業准入條件規定,以氧化物計算,混合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每年20000噸;氟碳鈰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每年5000噸;離子型稀土礦山企業生產規模應不低於每年500噸;禁止開採單一獨居石礦。
此外,稀土金屬冶煉企業實物量生產規模應不低於每年2000噸,以上各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最低資本金比例不得低於20%。
賈銀松稱,截止2010年底,國內礦山企業有23家,冶煉企業有99家。按照稀土行業准入條件大致推算,將有近三分之一的礦山企業、接近二分之一的冶煉分離企業不達標,將被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