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拆息定價無異常

金管局:拆息定價無異常

【本報訊】銀行公會委託財資市場公會(TMA),就港元同業拆息(Hibor)定價(Fixing)機制及管理架構,進行檢討。
金管局助理總裁(貨幣管理)劉應彬在《匯思》撰文表示,在目前的報價機制下,Hibor報價行「聯手造市(低報價格)的誘因較他們在倫敦的同業小」,金管局亦未曾發現Hibor定價有異常的情況。
雖然一周以上較長期的港元銀行同業拆借,金融海嘯後交易量大跌,惟該局在參考港元利率有關金融工具後,亦無發現定價有不正常波動。
劉應彬說,包括Hibor在內的大部份市場利率定價定義,都是基於對一級信譽銀行(PrimeBank)的借貸利率。不過,隨着多間大型銀行在金融海嘯期間,出現財務困難並且向政府求助,市場人士對一級信譽銀行定義亦存疑。

報價行造市誘因小

倫敦美元同業拆息(Libor)在98年前亦採取相同定義,風暴發生後才要求銀行根據自身借貸成本提交報價。
劉應彬指出,因Libor報價反映銀行本身借貸成本,具標籤效應,故報價行被指故意低報借貸成本,背後原因可能是銀行受到金融危機衝擊,借貸成本隨信用風險上升,擔心如實公開借貸成本會影響信譽,故低報Libor。
相反,他認為Hibor定義與Libor有分別,前者只是反映報價行,在同業市場內,對一間一級信譽銀行借入港元所需的利率估計。不一定反映報價行本身借貸成本,加上港元利率衍生工具交易相較美元不太活躍,故報價行低報Hibor誘因較小。
近日鑑於Libor被指操控事件已引起市場對定價關注,他說銀公遂趁此機會檢討沿用已久機制,TMA已成立工作小組協助銀公檢討Hib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