跑步少年遭撫臀摸下體管理員認兜搭非禮候判

跑步少年遭撫臀摸下體
管理員認兜搭非禮候判

【本報訊】曾因侵犯男童而入獄的男物業管理員,聲稱飽受教會和家庭壓力下再度犯案。他於街上看中一名正在跑步的16歲少年,上前兜搭要求陪跑,其間多番輕拍少年臀及腰部,後又以探險為名,強行推少年入僻靜的村間小路,摸他下體。少年受辱後立刻推開他,狂奔回家,翌日由其母陪同報警。警員事後陪少年返回案發現場「扮跑步」兜截,豈料色狼竟主動向少年講「hello」而自投羅網。記者:樊素心

被告蔣頌生(32歲)昨於粉嶺裁判法院承認於上月4日,在粉嶺馬屎埔村近馬適路的行人路上非禮一名少年。身形矮小、戴黑框眼鏡的被告自稱將於下月修讀公開大學的法律碩士課程,昨拒絕當值律師服務,他認罪後手執筆記簿,熟練地為自己求情稱自己有返教會,但教會反對同性戀而令他感到掙扎,加上他的親友不時催婚,令他倍感壓力,性方面亦受壓抑。

曾與男童肛交判囚30月

被告有一次同類案底,08年認罪時的名字是蔣瑞生。被告稱他於2009年出獄後曾接受懲教署和教會提供的心理輔導,惟身邊朋友仍刻意避開他,令他感到難堪和孤單。他又指,今次再犯案令父母傷心,亦令傳道人失望,而他的上司仍支持他,他辭職後仍肯聘用他。
主任裁判官林偉權聽畢求情後問被告:「你知唔知你錯喺邊?」被告回答指自己不懂宣洩壓力才犯案。林官明言:「你個問題係法律意識薄弱,同你嘅性取向無關。」他勉勵被告稱,家人和教會的看法可作參考,但不應有太大壓力。案件押後至本月17日判刑,以候被告的心理、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其間還柙候判。
資料顯示,被告於08年曾於商場廁所內摸一名13歲男網友下體,後又帶男童返家進行肛交,男童母因翻看兒子日記而揭發事件,被告因而被判監30個月。
案件編號:FLCC156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