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本報日前接獲市民投訴,指民建聯新界西候選人梁志祥派發的單張上,刊登一張與警務人員的合照;根據選舉活動指引,候選人使用他人照片作宣傳時,須事先徵得該人士同意,涉嫌違規的梁志祥稱事件純屬誤會。
梁志祥刊登與警合照
有讀者向本報提供一張梁志祥在元朗區派發的「反暴力、反黑金」單張,內容主要是梁志祥到警務處舉報有人企圖向他「賣票」一事;單張清晰刊登一張梁志祥與當日接收其請願信的警務人員合照,質疑他違反選舉活動指引。
根據選舉活動指引第18章,候選人在選舉廣告中使用他人的姓名或相片等,須事先徵得對方書面同意,否則屬非法行為。與此同時,警務人員根本不能參與助選,因為港府為保持公務員政治中立,明文禁止所有首長級人員、政務官、新聞主任和警務人員參與任何政治及助選活動。
梁志祥接受查詢時稱,「可能係誤會,我哋係遞信,可能助選團冇睇清楚就落咗啲資料落去」,又指若單張觸犯指引,會作出糾正並向選舉事務處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