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宇署入屋查唐英年地下唐宮被拒,暴露該署是無牙老虎。發展局上月剛獲立法會通過修訂建築物條例,屋宇署現若成功向法庭申請手令,可進入私人物業調查和執法,對付非法劏房和僭建等。若業主拒絕,該署更可在警察在場下,破門入屋。
發展局承認劏房問題浮現後,屋宇署要進入私人物業調查的情況增多,但遇上不合作的業主和住客,不能進入屋內就無法查證,無從檢控。屋宇署今年首四個月針對違規劏房巡查了1,370個單位,當中875個即64%遇到困難,無法進入物業內調查,因此修例。
修訂後的法例列明,屋宇署被拒進入物業,或在最少兩個不同日子到達物業仍未能進入,才可向法庭申請手令。屋宇署曾承諾不會濫權,申請手令之前和之後,會盡量跟業主或佔用人聯絡,以減低滋擾。屋宇署的職員和委聘的顧問公司人員最少五次到訪及嘗試進入物業不果,才申請手令。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