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63歲無業男子涉嫌持刀行劫鳳姐,一聲不響下施襲,將鳳姐毀容,再傷她的大腿等身體部位,前來救援的一名鳳姐也不能倖免被傷。他昨被陪審團裁定一項意圖傷人罪成,還柙候判。記錄顯示他有多達40項案底,涉及罪行包羅萬有,九年前因打劫長者判囚,控方現要求法官考慮重判被告,力陳若輕判他,日後可能威脅社會安寧。
曾劫老婦囚8年
代表控方的外判大律師廖遠明昨在庭上講述被告陳華炎有40項案底時,有陪審員即時流露錯愕表情,並與身旁的陪審員耳語。2003年他經審訊後,被裁定行劫歸家老婦罪成,判囚八年。他當時聲稱因妻子剛由內地來港,加上要支付子女的書簿費,遂鋌而走險,服刑至2007年5月獲釋。
上月,他於高等法院否認兩項有意圖傷人罪,及一項行劫罪受審,陪審團昨裁定他其中一罪成立,案件押後至本月29日宣判。
被告與妻子育有三名未成年子女,一家五口靠每月9,000元綜援金生活。被告從未受教育,年輕時一度染上毒癮,28歲開始犯事。及後他因患上抑鬱症於2001年入住葵涌醫院,另有企圖自殺紀錄,多年來接受治療及服藥。
稱案發日沒外出
案發前年12月31日,被告在油麻地一鳳樓內,用刀襲擊41歲事主,令她的面部及大腿等身體部位受傷,面上的傷痕長逾10厘米。當晚,警方根據情報掩至被告位於將軍澳的住所,撿獲一對染有事主血迹的波鞋,他卻向警方聲稱「今日冇出過街」。
案件編號:HCCC4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