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發展局局長陳茂波有關聯的兩個劏房單位,每個只得400餘呎,但被非法改建成足足八個劏房。其中位於佐敦上海街的460呎單位一拆五,分拆五個只得數十呎的劏房,部份劏房甚至沒有窗戶,不見天日,完全違反《建築物條例》。
部份劏房沒窗戶違例
屋宇署昨日先後到過由景捷發展有限公司持有的佐敦與大角嘴劏房單位視察,但因為未有人應門,無法進入單位內視察,惟有在門口留下通知及聯絡方法。屋宇署未有回應會如何跟進事件,只稱相關部門會發表聲明。
記者昨日在聲稱是二房東的胡浩賢安排下,進入位於佐敦上海街136號4樓的單位進行採訪。該個面積只得460平方呎的單位,一共被非法改建成五個劏房,所有住客共用一個廚房及廁所,衞生環境惡劣,非常擠逼。
胡打開其中一間劏房讓記者拍攝,他說每個劏房平面積約80平均方呎,除了一張床外,還可以擺放一個雪櫃及微波爐,但記者所見,每個劏房僅得5、60呎,面積非常狹小,而且該個劏房更沒有任何窗戶,房內住客完全不見天日,已明顯違反了《建築物條例》。
條例規定房間須有一定面積比例向街作採光,窗的面積最小是房間面積的十分一,而十六分一面積的窗戶能打開﹔若窗戶向天井,天井的平面面積最小要21平方米(約226平方呎),再配合垂直高度比例及角度等規限才符合標準。記者現場所見,最少有三間劏房都沒有窗戶,雖然如此,但每個劏房租金仍要1,300元。
記者昨也再到訪過另一個位於大角嘴海興大樓4樓A4室,雖然單位內傳出人聲,但再沒有人應門。該個面積約400呎的單位,被人拆成有三間劏房,牆上有三個獨立電錶及水錶,水管分別延伸至三間房內,每個劏房面積100呎,在擺放了床和簡單家具後,已沒有多餘空間走動,但月租要2,000多元。
《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