劏房局長放生僭建特首

劏房局長放生僭建特首

《英治亂局》
【本報訊】一心登上財政司副司長之位的陳茂波,昨「降呢」上任發展局局長。面對特首僭建這個燙手山芋,他首日打官腔回應,被質疑「放生」梁振英。本報更發現這位主管土地的局長其身不正,原來曾改裝名下單位作劏房出租牟利,涉違反《建築物條例》;又在《強拍條例》審議期間,一手在立法會支持強拍,另一手將舊樓單位出售予舊樓發展商,有利益衝突之嫌。
記者:林偉聰、韓耀庭、蔡建豪

陳茂波94年透過任職董事的「景捷發展有限公司」,以63.8萬元買入大角嘴利得街海安樓7D單位,一直持有至09年才以120萬元售出,獲利56萬。有讀者向本報透露,陳在大角嘴的單位出租板間房,記者昨到海安樓視察,由於整座大廈已被田生強制拍賣收購,現已十室九空。
記者直達陳茂波曾任業主的的7D單位,推開門是一條數米長走廊,走廊左邊是廚房、廁所及雜物房;再往前走是面積約100多平方呎的長方形大廳,左邊用木板間出三間房間,第一間是約60多平方呎房間,房內有一個向天井的窗口,但天井狹窄,光線射不進房,十分昏暗。

仍未交代僭建醜聞的梁振英(右),昨宣佈中央正式任命曾擁劏房物業的陳茂波為發展局局長。 易仰民攝

改裝單位出租劏房

另外兩扇木房門後,是一間過約逾100平方呎的房間,從此房間裝修可見,房間曾經被劏開成兩個獨立小房間;如業主當時將三間劏房分開出租,中間房更完全沒有窗戶。測量師學會建築測量組主席何鉅業指,《建築物條例》要求所有有人居住的房間,都要有一定比例向戶外街道的窗戶作採光及通風;如房間無窗或只有開向狹窄天井的窗戶,嚴格而言都觸犯條例。房間間隔亦必須用防火物料的間隔牆,單用木板作間隔或觸犯防火條例。
景捷發展在福澤街仁利大樓持有的4G單位,亦疑被業主間成劏房出租。景捷在96年以45萬元買入該單位,10年以221萬元售予一海外註冊公司;翻查臨時買賣合約,除單位本身,當時景捷亦將一份租約轉讓至買家,合約上列明是「2號房」租約,月租僅1,250元,年期半年,估計是劏房租約。
根據土地註冊處記錄,陳茂波夫婦於90年透過景捷發展有限公司,在大角嘴收購多個舊樓單位,包括94年以55.5萬元買入海興樓一單位,一年後以62.3萬元出售,獲利近7萬元;94年以58.5萬元買入海安樓另一單位,96年以60萬元轉手。

陳茂波於94年11月,以63.8萬元購入大角嘴海安樓7樓單位,並改裝成板間房。 李潤芳攝

陳將責任推給太太

陳茂波昨透過發展局回覆指,自己在景捷並無股份,又將責任推向太太,指她才是股東但不是大股東,並無參與日常運作,其他問題則「需時間了解」;但根據公司註冊,陳妻許步明是景捷董事,物業買賣均由她簽名作實。工黨立會議員何秀蘭批評,即使法律上公司並非由陳茂波持有,但作為政治人物,他有責任交代劏房有否入則,「負責土地的官員如果曾頻密參與投機炒賣,他一上場,公信力已打折扣」。
陳茂波上任發展局長後,將接手官員及新界僭建問題這燙手山芋;他昨被問及如何處理僭建時,指會依法辦事,一視同仁,所有僭建會分輕重緩急處理。至於知名人士僭建問題,他指屋宇署有處理準則,重申會一視同仁,並指特首梁振英早前已表示,會找機會全面交代山頂住所的僭建問題,加上這宗僭建涉及官司,他不知道特首得到甚麼法律意見,「我相信,須要交代嘅,早晚一定會同大家清楚交代。」

陳茂波指梁振英已表明會全面交代僭建事件,未有交代他將如何依法辦事。 資料圖片

陳茂波檔案

年齡:57歲
家庭狀況:已婚,育有一子一女
學歷:
‧中文大學會計系(77年畢業)
‧中文大學工商管理碩士(84年畢業)
公職: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08至12年)
‧會計師公會會長(06年)
‧法律援助服務局主席(06年至今)
私人業務
‧曾任多間發展商與承建商董事,包括新昌與內地發展商萬科等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