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看區樂民在專欄探討天主教徒對墮胎問題的困惑,他舉例說甲、乙兩位婦產科醫生,甲是教徒,乙不是教徒,如果醫院接了一個墮胎手術,本來是甲醫生做的,但作為天主教徒,幫人墮胎有違教義,於是他的手術就由乙醫生代勞了。
問題是,那個胎終是墮了,但因為甲醫生推了莊,自己沒有動手而已。作為天主教徒,區醫生對此有很多思考,這並不是我要深究的事情,我想說的,是我們經常會遇到這類矛盾。
比如說,我有時跟些篤信佛教的朋友吃飯,他們吃魚,但不會去魚缸邊上選魚。他們的意思是,如果去魚缸前選一條魚來吃,那條魚就是為他們而死,也就等於他們殺了那條魚,罪孽就揹到他們身上了。但是他們只是不去選魚,魚他們還是吃的。那麼就輪到我去選魚了,因為那魚是我選的,魚之死跟他們沒有關係,這條魚或蒸或煎或炸或紅燒,他們都吃得津津有味,這時候,相信他們不會想到,我因此而擔上的「罪孽」。
為了大家有魚吃,我不入地獄誰入地獄?為了成全這些朋友的善心,我便經常出入地獄,到頭來,也搞不清到底是他們有善心,還是我有善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