換關節要三思(一) - 嚴浩

換關節要三思(一) - 嚴浩

換關節,包括髖關節和膝蓋關節,以我的意見,這個手術是香港醫療系統中的一個最濫用、最無用、最不負責任的醫療方法。所有的關節病,除非是外傷,根本不應該用這麼暴力的醫療方法,因為表面上疼的是關節,其實毛病在血液循環,把血液循環改良了,關節就不痛了。我是最有資格說這個意見的,因為我的媽媽、我的大姐都先後被換了髖關節,從此以後,身體健康一落千丈,到現在生活已經不能自理。換以前,醫生說人造關節可以用十年,十年後不能走了可以再換,真實的情況是,人被換了關節後實際上已經成了殘疾人,引起關節痛的血液循環毛病並沒有改進,反而在手術後,由於血管、經脈進一步被嚴重地殘害,身體加快衰退,到了手術後十年,一般人已經沒有體力再做一個換關節手術了。這是發生在我媽媽身上的實例,我大姐更寃枉,換了髖關節以後每天痛苦不堪,到了後來,醫生說她其實不適合做這個手術,又把換上去的人工關節取了下來,但被殘暴切除的上帝做的關節已經無法裝回去。我大姐換了髖關節以後沒有正常邁出過一步,從此以後也不可能再自己站起來。
有這個前因,我看了以下這封讀者來信會特別感動。
讀者KittyLam:「我今年68歲,兩髖關節痛已經八年了,西醫說我關節退化,只有換人工關節是唯一方法,我不想換,但痛楚日益加深,夜不能眠,特別是夜深人靜更加痛,上樓梯是極痛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