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研股票風險警示

上交所研股票風險警示

【本報訊】繼6月底滬深交易所發佈上市公司新退市制度方案後,上海交易所昨推出股票交易風險提示諮詢意見,包括建議限制即將退市股份每日漲幅1%、跌幅5%。
意見稿指,有關建議是為了防範上市公司股票的交易風險,保障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切實執行,保護投資者的合法利益。建議適用於被上交所作出終止上市決定,但處於退市過渡期尚未除牌,仍在交易的風險警示股票;其他被風險警示的股票,還包括暫停上市後恢復上市;因退市後重新上市;出現重大交易異常或者資產重組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等情形的上市公司股票等。

限制退市股份漲跌幅

風險警示股票價格的漲幅限制為1%,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5元人民幣的,其漲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5美元的,其漲幅限制為0.001美元。風險警示股票的跌幅限制為5%。
風險警示股票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可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而同一賬戶或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多個賬戶,當日累計買入的單隻風險警示股票,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滬深交易所上月底亦發佈上市公司新退市制度方案,當中僅發行B股的主板上市公司,連續120個交易日股票累計成交量低於100萬股的,或連續20個交易日每日B股股票收盤價低於每股面值的,其B股股票將直接終止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