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曾參加今年7.1大遊行的江西訪民宋寧生和曾九子女士,返回內地後轉赴北京上訪,本月12日被江西寧都縣截訪人員押回家鄉。兩人家人原以為拘留10天後便可獲釋,惟公安人員向其家人展示判決文件,稱兩人已被公安拘捕並判處勞教14個月,而其中一個罪名是「參加7.1大遊行」。
將7.1定性為反華遊行
組織內地訪民到港參加7.1遊行的「中國百姓維權聯盟」主席劉衞平,昨引述曾九子的兒子劉中華稱,公安指其母的犯罪行為包括來港參加7.1大遊行、嚴重擾亂公眾秩序和多次非訪。並指當地公安將7.1遊行定性作「7.1反華大遊行」。
從劉中華只拍攝到一頁,便被公安取回的判決文件顯示,曾九子的犯罪事實和依據,包括在6月底,曾、宋兩人前往香港地區,7月1日兩人參加香港遊行示威活動,7月8日兩人前往北京非上訪區上訪。
另一名河北訪民李桂芝原擬於今年7.1到港遊行,惟被河北「國保」人員發現,於6月28日在深圳帶走,一直被拘禁,本月17日在親人朋友協助下,染髮喬裝,於25日終轉移到安全地方遠離河北省。
劉衞平希望國際媒體和社會呼籲內地無條件釋放宋寧生和曾九子,及立即停止對李桂芝的恐怖追捕。
今年7.1,中國百姓維權聯盟拉着「我們來自中國」、「砸爛黑監獄」的橫額遊行。三名訪民皆因家人橫死,要求調查未果,多次到北京上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