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除夕鳳姐遭毀容警即晚拉人 疑犯聲稱「冇出過街」

大除夕鳳姐遭毀容
警即晚拉人 疑犯聲稱「冇出過街」

【本報訊】廟街中年鳳姐在前年大除夕工作時,遭嫖客一聲不響以刀突襲,額頭、臉部、大腿及近私處位置共有五道長長刀傷,復遭搶去手袋;另一同鄉鳳姐欲施援手,亦被傷腹部。涉案六旬漢否認傷人及搶劫等三項罪名,昨在高等法院受審。慘遭毀容的鳳姐,昨獲准在屏風後作供,以免尷尬。 記者:楊家樂

現年41歲姓周女事主,前額、左眼角至上唇、右腹股溝及兩邊大腿前方共五道割傷,傷口全部均長逾10厘米。她昨出入法庭時,用劉海及口罩遮掩傷痕,走路時全程低頭;她案發時持雙程證來港,違反逗留條例當鳳姐,但出庭作供前獲控方同意不起訴。她憶述自己遇襲及傷勢時,情緒一度激動。

周姓女事主作供後,以外套蒙頭離開法庭。 謝榮耀攝

鳳姐被五刀大叫救命

事主供稱,她是性工作者,2010年12月31日下午約1時半,她在油麻地街頭遇到一名男子,遂上前兜搭問他「要不要上去」;男子一聲不響,亦沒問價錢,只點點頭,默默跟她上廟街19號2樓單位。男子在房內繼續沉默,只示意會更衣,隨即進入洗手間並鎖門,事主當時隔着門對男子說:「不用鎖門了,這房間只有我和你,不會有其他人進來。」但男子未有回應。
事主脫去衣服,只穿內褲坐在床上等候。稍後男子出來,未有脫衣,隨即坐到床上,從衫袋內拿出刀,一聲不響向事主額頭及臉等部位;事主大驚站起、高呼救命,在床上躲避,並且大量出血,事後須留醫四日。此時隔壁38歲姓楊鳳姐拍門查問,男子遂拿起事主手袋奪門而逃,逃走時更橫楊姓鳳姐腹部,傷口達10厘米,跟着逃去無蹤。

被告運動鞋染事主血迹

控方指,該男子正是62歲被告陳華炎。而警方調查後,亦在當晚於將軍澳健明邨單位拘捕被告。惟被告否認,聲言「今日冇出過街」,但警方在被告寓所發現一雙運動鞋,染有與事主DNA極度脗合的血迹。被告的個人八達通紀錄亦顯示,當日早上曾被使用搭港鐵、由調景嶺前往油麻地,案發後則由旺角搭返調景嶺。
案件編號:HCCC44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