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兩名嫁給一對港人兄弟的內地婦,因懷孕七個月的大嫂欲在港產子,竟在羅湖過關時借用弟婦剛出世兩個多月大的女嬰作掩護,遮住自己腹部之餘,更向入境處職員訛稱女嬰是她早產所出,成功掩人耳目入境,然後在兩個月後,闖急症室產子。兩婦人昨天承認串謀欺詐罪,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必須判監,暫還柙至下月6日判刑。記者:李啟發 陸羽平
「借B過關」的29歲首被告張雪英與其丈夫弟婦、28歲次被告楊紅梅均來自廣西,兩人的丈夫是土生土長的港人兄弟。去年11月18日,首被告持雙程證經羅湖入境辦手續時,駐場醫護評定她懷孕18周,當時她表示無意在港產子,獲准入境,於今年1月27日離港。據首被告警誡下指,原來她離港前,兩對夫婦已商討好計劃犯案。
今年2月23日,兩對夫婦先在深圳會合。晚飯後,次被告將兩個多月大女兒連同回港證交給首被告,將女嬰用揹帶穩固在首被告的胸前至腰間位置,讓首被告抱着女嬰,遮掩其懷孕7個月大的腹部過關。為免入境處職員起疑,兩對夫婦更選擇在不同櫃位過關。
到急症室誕嬰揭發
過關時,入境處職員帶首被告入接見室,她訛稱手上女嬰是她早產所出,今次帶女嬰來港探望丈夫,結果順利過關。直至4月21日,首被告於無預約下在威爾斯親王醫院急症室誕下男嬰,才揭發本案。據了解,控方事後沒足夠證據檢控兩名丈夫。
辯方昨天在沙田裁判法院求情,本港醫療制度失衡,近期對來港產子的內地婦作出限制,兩被告丈夫根本無法預約任何醫院讓妻子分娩。辯方強調,次被告只是應首被告要求,因親戚關係難以推搪,從中沒有得益。首被告已於6月獲批單程證,控方確認若首被告在案發時持單程證,即可享用本港醫療設施。
兩被告昨天獲悉需還柙後向法庭提出,希望帶同各自的嬰兒還柙,方便餵哺人奶。
案件編號:STCC2925/12
特稿
丈夫否認預謀行騙
本案兩被告的丈夫昨天接受訪問時,否認當天有預謀行騙,聲稱「諗住闖關,闖唔到就算」,反批評入境處出錯讓他們成功過關後「搵人祭旗」。兄長埋怨限制雙非,慨嘆今次生仔「好事變壞事」。
分別任職貨車和校巴司機的吳姓兄弟,昨天帶同兩名嬰兒和兩歲女兒一同到庭聽審。弟弟承認,今次被借用的細女亦是闖關誕下。他們堅稱當天只試圖闖關,首被告只是碰巧幫忙抱住弟弟的細女過關。
兄長表示,他用盡方法都預約不到床位,他又付不起10萬元在私家醫院分娩。他說若在內地產子,「醫護知你另一半係港人,會掠錢」。就在兒子出生10日後,入境處人員上門拉人,他們不滿入境處人員當時的態度,「好似拉偷渡客咁」。《蘋果》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