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日凌晨一時許,中年男子蹲近旺角銀行中心對開一個郵筒,不停拍打對內大喊:「唔好打啦!」途人報警,警員勸說郵筒中無人,男子堅稱有,是「兩個仔喺入面打架─」警員只好哄他會把兒子救出來,男子才願意上救護車。
明明「沒有」,他煞有介事辯稱「有」,拿他沒辦法,聽聽就算。警方列「儍人發現案」處理。見此案件荒謬,失笑。
─不過,政界亦常把「有」說成「沒有」,把「非」說成「是」,把「黑」說成「白」……以後我們是否可撥歸「儍人發現案」呢?
信手拈來:狼英上任只廿一日,醜聞迭出誠信破產管治高危,部份建制派「跳船」倒梁。北京見局面失控,為求穩定未來五年(別貪圖十年了),港澳辦王主任秘密南下召見政客,警告他們不要倒戈相向落井下石,在立會選舉博選票。
政客甲葉劉承認有見面,但談論內容不便公開;政客乙民建聯譚主席堅稱:「冇聽過咁講。」記者追問:「冇聽過咁講有冇見過?」譚更離奇:「冇睇過,冇聽過……」級數低也有得見,他竟沒見過?沒有沒有!你儍他們不儍,當然討好民意選票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