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稱見屋中無人 偷走存摺為提款苦練死者簽名

被告稱見屋中無人 偷走存摺
為提款苦練死者簽名

《井頭村謀殺案》
【本報訊】井頭村原居民謀殺案,被告承認曾到訪死者家,但時間是死者遇害前一天。他當時打算借用廁所,一時貪心偷走枱上的銀行存摺和身份證,又打開雪櫃取出一包檸檬茶飲用扮等人。他其後戴假髮到銀行試圖提取死者的18萬元存款,但三次偽冒簽署均不獲職員接納,即晚返回家中廁所苦練簽署。記者:陳佩明

被告吳雅倫(53歲)否認於前年11月9日在馬鞍山井頭村謀殺獨居長者鄧路來(74歲)。被告昨在高等法院繼續自辯稱,他於前年11月8日入村探望姓盧朋友,摸門釘後想小便,路過死者住所時想借用廁所。他行至鄧宅大門外,見鐵閘沒關上,叫喊亦無人回應,遂自行入屋。
被告見到茶几上放有三本銀行存摺,頓起貪念,見廁所及睡房無人,遂入廚房打開雪櫃取出一包檸檬茶飲。他邊飲邊揭開存摺,發現死者有逾百萬元存款,存摺夾着死者身份證。被告四周張望後,將存摺放入袋帶離現場,估計逗留屋內約30秒。

被告吳雅倫(蒙頭者)稱出於貪念偷竊死者的銀行存摺;圖為內地公安去年拘捕他後將他移交香港警方。

戴假髮到銀行 三次冒簽不獲接納

離開鄧宅後,被告兩度因遇見認識的村民而掉頭行。他隨後分別到旺角女人街及鴨寮街買假髮和紫外線燈,接着到公廁戴上假髮,並在廁格內用紫外線燈照出存摺上死者的簽名樣式,再到荔枝角道的滙豐銀行冒充死者,試圖提走18萬元。
被告指,職員見提款單上的簽名與紀錄有差別,兩度要求他加簽,「佢話(簽名)唔啱,我好驚㗎嘛,我話後面好多人排隊,唔好阻住人」。
被告取回身份證及存摺後行到一旁,伺機離開,返回前女友的住所。他當晚趁前女友睡覺,帶存摺及紫外線燈入廁所練習死者簽署,「簽熟咗我就瞓覺」。被問及為何在鄧宅取檸檬茶,被告解釋是為了假扮等人,「好奇怪,無端端走入人哋屋企,事主返嚟見到你揸住包嘢,只會覺得我係等人」。案件編號:HCCC414/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