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為何紐約人會在最後一刻才決定放走林書豪?
A:主要是因為火箭提供的合約令紐約人卻步。火箭合約為期3年,薪金每年遞增,第3年更高達1,480萬美元(約1.15億港元);現時隊中前場3人(真達拿、A史杜達亞及安東尼),在2014/15年球季的年薪,總計約6,200萬美元,若紐約人決定留林瘋,第3季將面對薪酬空間不足和繳豪華稅問題,令擴軍變得捉襟見肘。
Q:豪華稅是否今次林瘋出走的關鍵?
A:是,因為2012/13年球季各隊的薪金上限,已降至7,031萬美元(約5.5億港元),前場3人在2014/15年球季將佔了9成薪酬上限;若留住林瘋,新稅制將會令紐約人在該季付上4,300萬美元的稅款,連同全隊薪酬,紐約人將會因而蒸發逾1億美元。
Q:新豪華稅有甚麼不同?
A:有別於舊制的「多一蚊、畀一蚊」,將於2013/14球季實施的遞增式新稅制更加嚴苛;新豪華稅分成數個水平,但不是累積計算。例如,某球隊超支800萬美元,該球會將要為首500萬的每一元付出1.5美元的稅金,而剩下的300萬將要每一元付1.75美元稅。再犯球隊要交更重的稅金,詳細稅率可見(表一)。